《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政策解读
来源:综合处 作者:洪海沫 时间:2024-03-20 10:14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使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印发了《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单位更好地理解适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规定》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行政处罚的办理程序是行政机关结合自身行政处罚工作实际,按照不同行政处罚案件的情形,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其质量和水平,对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办案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福建省司法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闽司〔2023〕174号)和厦门市司法局印发的《厦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厦司〔2024〕18号)要求各执法单位、部门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组织起草了《规定》,从管辖与受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执行与结案处理、立卷与归档等方面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在此基础上,梳理归纳行政处罚的具体流程,并以流程图的形式明确立案、调查取证、审查与决定、告知与听证、送达等,制定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供各执法单位、部门日常使用执行。

  二、修订内容

  (一)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厦门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办法》《厦门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明确管辖主体

  为解决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处罚案件管辖主体不明确,进一步理顺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与各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及各区国动办)职责关系,健全协同配合机制。《规定》明确了由市及各区国动办依据职权范围,负责查处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明确了两个及两个以上区国动办发生管辖争议时的具体处理办法。

  (三)完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规定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办案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了适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不同前提条件;明确了调查取证阶段应当遵循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明确了法制审核的重点内容及审核时可退回补充或补正调查的情形,完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及当事人确认签收制度予以细化;并根据《厦门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办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合法权利;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归档、案卷管理。并以流程图形式展现办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案件时的具体流程,实现各个执法阶段责任明确、任务明确。

 

 

政策原文: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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