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
时间:2023-12-01 16:37

各区国动办、各人防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要求,促进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工程防化、警报设备(以下统称人防专用设备)市场的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具有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资格的企业、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警报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均可在全市范围内从事设备销售、安装活动。

  二、取消人防专用设备销售合同备案。

  三、即日起,我办将在办理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时,主动告知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相关政策。

  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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